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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不会单方面修改第三章的A和B分部分,其方式将会修改

教员的个人合同.

3.A. 合同的种类

学院将与学院聘用的所有人员签订书面雇佣合同

全职教师. 该协议将提供个人雇佣条款

包括薪酬、合同类别、福利等基本条款. 教师

成员的个人合同,如果通过引用明确纳入其中,则程序

教职员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由本章规定

大学. 联合教职员工的任命不是由伯明翰南方发出

大学. 在特殊情况下,一个人被聘为教师

和学院的一名工作人员,两份单独的合同被签发,这样的合同只有

经谘询学院晋升及终身教职委员会后发出. 兼职

和/或学院的兼职教职员工不受规则和

并可随意终止或仅受本章条款的约束

个人的书面协议,如果有的话,与学院.

3.A.1. 新教员任命

教员的任命从寻找合格的候选人开始. 公告

有关学院的搜索出现在适当的专业出版物和/或

网站. 申请人被要求提交一份简历和推荐信给适当的

系主任或学院教务长. 申请材料由

,并转发遴选委员会的面试建议

致院长. 然后,教务长批准延长对校园候选人的邀请

面试. 系主任负责开始寻找他的部门的新成员

或者她所在的部门,并安排校园面试. 聘用教员的经费

成员是可用的,并通过教务长办公室管理. 遵循这些

面试时,遴选委员会向教务长提出建议. 教务长

向总统提出最后的建议.

学院所有教员的任命均由院长在批准后作出

教务长的建议. 教务长建议适当的级别和工资

总统再给候选人写一封任命书. 这封信

聘任书应作为学院与新教员之间的第一个合同;

并由本章A和B分部分所载的适用程序规定予以补充

这个的第三部分

手册

. 在最初的任命之后,学院将每年提交一份合同

给每一位将在明年任教的教员. 规定的规则和程序

有关申请人的资料及招聘是为了书院的利益,并不适用于

任何未受雇或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合同的个人利益

大学.